证券代码:605111 证券简称:新洁能 公告编号:2023-026
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
(相关资料图)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
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重要内容提示:
回购注销原因: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
象因个人原因离职,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,其已获得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
股票 1,96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。
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
注销股份数量
回购股份数量(股) 注销日期
(股)
一、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
次会议,分别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》,鉴于 1 名
激励对象因离职已经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,公司拟回购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
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0.14 万股。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
的独立意见。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披露了《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
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012)
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和回
购数量的议案》,因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,根据相关
规定对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了调整,回购价格由 59.77 元/股调整为 42.40 元
/股,回购数量由 0.14 万股调整为 0.196 万股。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
的独立意见。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披露了《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
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023)
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,具体内
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及指
定媒体披露的《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》
(公告编号:
提前清偿或者提供担保的情况。
二、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
(一)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
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,不再具备限制性
股票激励对象资格,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,不得解除限售,由
公司予以回购注销。
上述回购事项,符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修订稿)第十三章
公司/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:(三)激励对象因辞职、公司裁员而不在
公司担任相关职务,在情况发生之日,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
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,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。
(二)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、数量
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1 人,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,960 股。本次
回购注销完成后,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,356,600 股。
(三)回购注销安排
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登公
司”)开立本次回购专用账户(账户号码:B885492073),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
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。
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完成注销,注销完成后,公司总股
本由 298,206,033 股变更为 298,204,073 股,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行变更登
记手续。
三、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
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,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:
单位:股
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
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0,155,264 -1,960 80,153,304
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18,050,769 0 218,050,769
股份合计 298,206,033 -1,960 298,204,073
四、说明及承诺
公司董事会说明: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、信息披露
符合法律、法规、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、
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,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。
公司承诺: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、股份数量、
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,
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。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
产生纠纷,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。
五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
综上所述,公司律师认为,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:
理办法》和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修订稿)》的相关规定;
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公司尚需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以及
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。
特此公告。
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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